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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法官,车我已经开到法院门口了,这是钥匙。”清晨,被执行人刘某手持车辆证件,主动来到蛟河法院,配合完成车辆移交手续。这起租赁合同纠纷的顺利推进,不仅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,更彰显了蛟河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的温度与力量。
该案件源于一起租赁合同纠纷,申请人因刘某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,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,并未急于采取查封、扣押等强制措施,而是先对刘某的实际情况展开调查。
经了解,刘某并非恶意拖欠债务,而是因近期经营不善,资金链断裂,暂时陷入履行困境。法官意识到,简单的强制执法虽能实现申请人权益,却可能让刘某的经营雪上加霜,甚至引发新的矛盾。基于此,法官决定以沟通为突破口,分三次约谈刘某,寻求更优的执行方案。
约谈过程中,法官始终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。一方面,明确告知刘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,包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限制高消费,若故意隐匿财产,还将面临拘留、罚款等强制措施;另一方面,从刘某的实际利益出发,帮其算清“经济账”:“如果法院强制扣押车辆,不仅可能在拖车、存放过程中造成车辆损坏,产生的费用还需你自行承担;但如果主动配合,既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,也能为后续解决纠纷保留协商空间。”
起初,刘某心存侥幸,谎称车辆已抵债给他人。但法官耐心细致的分析,让他逐渐认识到逃避执行的危害。最终,刘某打消顾虑,主动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。
为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执行成本,执行法官进一步协调双方当事人,提出通过免费网络询价的方式确定车辆评估价格。这一方案不仅省去了传统评估流程中产生的费用,还缩短了评估周期,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。目前,该车辆已进入公告拍卖阶段,案件正在有序推进中。
未来,蛟河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,积极为被执行人创造履行条件,以更灵活、更温暖的执行方式,化解矛盾纠纷,助力社会和谐。
蛟河市人民法院:张鑫 卢雨芯